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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  学生会、团委干部选拔制度
发布时间:2016-11-30   |   发布者:admin
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学生服务中心是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,培养学生能力,展示学生风采为宗旨,在党委领导,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全校性共青团青年、学生群众组织。
 
为帮助团委、学生会干部成才成长,提高综合素质,树立良好形象,建立一支勤政、高效、务实的学生会干部队伍,特制定此制度,具体内容如下:  
 
一、学生会/团委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:  
 
(一)政治思想素质要求: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,高扬理想旗帜,坚持讲学习、讲政治、讲正气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立志改革开放,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。实事求是,关心时事政治和学院大事,积极参加院、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。  
 
(二)道德品质素质要求:遵纪守法,能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;顾全大局,公道正派,团结同志,热爱公益活动,爱护公共财物,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;做人诚实守信,尊敬师长,礼貌待人,朴素大方,乐于助人,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清正廉洁,有自我批评精神,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。 
 
(三)科学文化素质要求:学习勤奋努力,能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,成绩优良。向书本学习,向实践学习,向青年学习,努力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,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。  
 
(四)身体心理素质要求:身体素质好,心理健康,性格开朗,面对竞争、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。 
 
(五)综合素质要求:工作积极主动,细心负责,思路清楚,敢想敢干,深入基层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讲实话,办实事,求实效,;工作方式、方法恰当,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;有团结协作精神,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。
 
(六)特殊条件:   
 
1.文秘/宣传部:会讲普通话,并在写作、音乐、表演、播音等方面有一定专长;  
 
2.体育部:热爱体育活动,有体育专长;   
 
二、团委/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方式 
 
(一)学生自荐:在学生会干部选举之前,院学生会办公室、宣传部对选举工作进行宣传,有意愿参与选举的同学可以向团委递交自荐书,介绍本人情况,表达担任干部的愿望和对竞选职位的看法与意见。
 
(二)老师推荐:根据学生会干部的基本条件进行推荐。 
 
(三)学生会干部推荐:通过工作相处,深入了解成员的学习成绩、办事能力、组织纪律性等情况的基础上,推荐品学兼优的成员参与选拔。  
 
(四)公开竞聘:同学准备演讲材料,通过公开竞聘演讲,选拔群众基础好,具有一定工作能力,品学兼优的学生。
 
(五)实施细则:
 
1.凡符合学生会干部选拔条件,志愿加入学生会者,必须有个人书面申请;  
 
2.根据个人申请,班级学生评议投票表决后,由班委研究确定推荐意见;
 
3.班主任评价;    
 
4.校团委、政教处审查意见;   
 
5.根据编制和工作需要,校团委、政教处考核后确定候选人;   
 
6.候选人进行竞争演讲,并经学代会常委会投票表决,校团委、政教处评议;  
 
7.公布当选学生会干部,试用期一个月;   
 
8.实行公开招聘办法,所确定的干部候选人,需经以上程序后方可当选。   
 
三、团委/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办法
 
院级团委/学生干部的换届选举定期开展,新学期第一次例会上发放新任学生干部聘书(聘用期限均为一学年),新任学生会主席、团委副书记代表本部门发表年度工作设想,并于开学一周内上交学工办年度工作计划。
 
(一)院学生会新任主席和副主席,团委副书记和副书记助理的选拔(侧重于综合能力)
 
必须由院指导老师和在任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、团委副书记共同提名,采取差额选举,被提名人在由召开的各部部长、副部长和干事选举大会上进行演讲、投票产生预备人选。除干事无选举权外,一位分管老师、现任主席、副主席、团委副书记,各部部长、副部长均有选举权。为了形成学生干部梯队,原则上正职比副职的学生干部高一年级。     
 
(二)各部部长、副部长的选拔(侧重于专业技能)               必须由新任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,分团委副书记提名本部门各部部长、副部长人选,经分管老师审核后,采取差额选举,在召开的本部门的选举大会上进行演讲、投票产生预备人选。新任主席、副主席、团委副书记和本部门干事均有选举权。